溧水区城建集团秋湖嘉苑二期5幢门面房评估报告公示
****集团秋湖嘉苑二期5幢门面房评估报告公示
根据《**区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溧政办发53号的文件精神,我集团委托****对秋湖嘉苑二期5幢商业门面房进行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租行为批准情况:溧城集[2024]61号文《关于出租秋湖嘉苑二期5幢门面房的决定》
二、评估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秋湖嘉苑二期5幢门面房
2、标的地点:**区永阳街道烟雨路19号
三、评估标的租金,详见下表
序号 | 房产名称 | 详细地址 | 拟出租面积(m2) | 挂牌底价(万元/年) |
1 | 秋湖嘉苑二5-101 | 永阳街道烟雨路19号 | 218.59 | 4.79 |
2 | 秋湖嘉苑二5-102 | 永阳街道烟雨路19号 | 263.45 | 5.77 |
3 | 秋湖嘉苑二5-105 | 永阳街道烟雨路19号 | 305.87 | 6.7 |
4 | 秋湖嘉苑二5-106 | 永阳街道烟雨路19号 | 263.45 | 5.77 |
5 | 秋湖嘉苑二5-107 | 永阳街道烟雨路19号 | 310.28 | 6.8 |
6 | 秋湖嘉苑二5-108 | 永阳街道烟雨路19号 | 157.25 | 4.19 |
合计 | 1518.89 | 34.02 |
四、评估结论:
本标的评估年租金为34.02万元,本评估有效期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
五、评估单位资质查询方式:****协会官网网站http://www.****.cn/
六、意见征集
为征求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淮源雅居1幢门面房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请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公示期内可将意见反馈给1209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5-****3727
评估单位:****
****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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