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张家沟中小河流治理及区域排涝工程设计
三、项目实施地点:**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五****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县****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规模
1.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可研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环评、洪评、水土保持(含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社稳、林地、临时用地报批、专项设计(含高压用电、穿高速高铁等专项设计)和施工期间、质保期技术服务等,参与竣工实测等相关技术服务等。主要工程包括:张家沟**段堤防加固;张家沟河主干河道整治,长约11.8km;蔡家湖大沟等8条大沟治理约49.6km;干支流沟河桥涵配套加固或重建;****泵站1座;以及张家沟河沿河湿地治理等。
2.项目规模:主要规划设计内容为张家沟河干流和支流治理、加固堤防、配套桥涵闸、****泵站及改造湿地等。工程投资约16450万元。
3.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4.实施时间:2024年11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2023]202号
6.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约1645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360万元)
九、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其中可研报告编制自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内提供全部成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批复下达。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1资质:同时具有(1)、(2)两种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或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1.2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合同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份合同设计费用18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初步设计批复或甲方提供的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完成的证明文件,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甲方提供的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完成时间为准;③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合同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份合同设计费用18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或甲方提供的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完成的证明文件,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甲方提供的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完成时间为准③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其所在项目担任岗位(项目负责人)以及对项目指标的要求。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按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分开界定、分别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与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或引调水或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服务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服务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不少于70%金额服务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6.电子证照
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投标人可以上传影印件,并以此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县张家沟中小河流治理及区域排涝工程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可研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环评、洪评、水土保持(含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社稳、林地、临时用地报批、专项设计(含高压用电、穿高速高铁等专项设计)和施工期间、质保期技术服务等,参与竣工实测等相关技术服务。
十二、标段数: 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9月27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政府网站(https://www.****.cn);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政府网站(https://www.****.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9 时0分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二)室(**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中心四楼)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4年9月27日以后
(2)下载地址:****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公共**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8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CA(0552-****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五****管理处)
地 址:**县****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
邮 编:2333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刘德润
电 话:0552-****615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
邮 编:2333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 李静 张志华
电 话: 138****7545 138****6069 133****0820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管理局
地 址:**县**镇兴浍路11****中心4-6楼
电 话:0552-****003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