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辆公务用车网络竞价公开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
处 置 方:****
集中代理机构:****
根据《****办公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丽财资〔2021〕34号)、《**省公共**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480号)等文件规定,****管理局批准,受****委托,****对****1辆公务用车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车辆基本情况
(一)处置标的:三菱牌小型越野客车。
(二)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 | 车型 | 排气量 | 进口/国产 | 手/ 自动 | 购置时间 | 行驶公里数 | 保险到期时间 | 年检时间 | 评估价格/元 |
1 | 云PL9920 | 三菱牌CFA2031G | 小型越野客车 | 3.0L | 国产 | 手动 | 2010年11月 | 188303 公里 | 2022年5月16日 | 2022年11月 | 17900 |
以上车辆状况均摘自《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丽评报字〔2024〕第025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日。
(三)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评估核准或备案程序:已经有关部门备案。
二、处置方式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采用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允许联合竞买。
(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买人取得《资格确认通知书》。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 31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所需资料:
1. 须注册取得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在国有产权交易模块申请、报名、竞买。CA数字证书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网上办事→CA办理,进行**CA证书的注册及CA办理。
2. 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扫描件:
2.1 法人参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保证金交纳凭证。
2.2 自然人参加的: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保证金交纳凭证。
2.3 竞买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五、交易保证金
参与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保证到账,取得竞买资格,参加网上竞买。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二)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31日17时00分。
(三)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金保险等方式。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账户。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
(四)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前竞买人保证金未足额转入保证金账户的,不能参与本次竞价。
(五)保证金账户:
账 户:****运输局
账 号: 2512 0220 2920 0007 834
开户行:****银行****支行
(六)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六、竞买人资格确定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对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通过网络发送资格确认通知书,请竞买人注意使用CA登录网站查收。合格竞买人可参加下一步网络竞价。未按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或竞买保证金未到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无竞买资格。
(二)截止报名时间,无意向竞买人报名的或者无合格竞买人的,本次车辆处置失败。
七、网络竞价程序
(一)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 11 月 4 日9时00分。
(二)合格竞买人需自备电脑并于竞价时间开始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做好报价准备,公告限时竞价时间一到即可进行报价。
(三)竞价规则
1. 本次网络竞价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 本次网络竞价起始价为179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次。竞买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如大于起始价的,须按加价幅度加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3. 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4. 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循环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5. 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本次车辆处置失败;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确定成交
(一)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与处置方、竞得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
(二)竞得人须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处置方签订成交合同。如不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处置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竞买人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四)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上传成交合同并进行公示。
(五)代理机构在上传成交合同后进行成交结果公示。
(六)竞得人与处置方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到处置方指定账户。
九、价款支付及标的物交付
(一)成交价款支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款至****指定账户后,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
(二)标的物交付
竞得人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处置方进行标的物的移交并将标的物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竞得人,由竞得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处置方给予配合。
(三)产权转让的税费承担
本次****机关缴纳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十、注意事项
(一)在竞买申请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竞价活动开始日前向处置方或****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公告、相关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省公共**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
1. 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网络恶意入侵破坏的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 处置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3. 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人可以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 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 竞得人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 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六)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在展示期间请各位竞买人自行踏勘并仔细查看标的和证件,委托方和处置方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七)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各竞买人合理安排好时间。
(八)本次竞价不包括车辆原车牌号,落户后变更为新车牌号。
(九)车辆的违章处理:竞价成交之前发生违章的由车辆处置方负责协调处理,竞价成交之后发生违章的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十)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手续,由处****车管所办理。办理车辆交易产生的一切费用、税(包含按国家相关规定买卖双方的税金)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十一、车辆展示时间、地点
(一)车辆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 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时。
(二)展示地点:**市玉龙县**路114****运输局院内)。
十二 、联系方式
1. 处置方信息
名 称:****
联系人:和德 联系电话:139****8356
地 址:**市玉龙县**路114号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李明华 联系电话:0888—****808
地 址:**市古**玉雪大道262****中心)
3. **省公共**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公司
联系电话:010-****3801 QQ:****618998
4.**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龙瑞****公司
联系人:赵秀琳 联系电话:****727666
地 址:**市古**民航路2号
十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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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