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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2024年9月2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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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医药制品及材料研发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医药大健康产业园15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沁****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循环设备、搅拌设备及其他试验设备等,****实验室,仅限实验室小试阶段。项****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4〕114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的化粪池处理、生****处理站(处理工艺:酸碱中和+沉淀+过滤)处理****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废气,收集后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氯化氢、硫酸雾执行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厂界外5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属危险废物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切实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严格执行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7、强化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符合要求,项目投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企业环境风****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有效联动,确保环境安全。 8、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项目建成后,设置污水排放口1个。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