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新城裕马路(安富街-双裕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裕马路(安富街-双裕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09-27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27 |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30 |
本****裕马路(安富街-双裕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天) |
1 | **** | ****4738.13 | 合格 | 245 |
2 | **顺鑫****公司 | ****7218.77 | 合格 | 245 |
3 | **声源****公司 | ****7452.13 | 合格 | 245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张艳荣 | 市政公用工程 京 211********44387 |
2 | **顺鑫****公司 | 胡德永 | 市政公用工程 京 111********10676 |
3 | **声源****公司 | 刘炳波 | 市政公用工程 京 211********04287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完全响应 |
2 | **顺鑫****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声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中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三、其他公告内容 |
无 |
四、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市**区后沙峪镇双裕街39号 | 地 址: **市**区通路西侧仓上小区商业服务楼2****公司 |
联 系 人: 赵凯 | 联 系 人: 范佳文 |
电 话: 010-****8200 | 电 话: 010-****269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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