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14连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010MAC9G5QX3K | 建设单位法人:彭文春 |
杜思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里120号楼73号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14连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130团14连 |
经度:84.****4194 纬度: 44.****452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03 |
师市环审〔2023〕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3021 |
83 | 运营单位名称:**** |
****9010MAC9G5QX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辰****公司 |
916********249530Y | 验收监测单位:**星辰****公司 |
916********944073Y | 竣工时间:2023-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101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规模为10****电站,配置储能15兆瓦/30兆瓦时。项目由光伏阵区、逆变器、35千伏集电线路、储能系统工程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收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能转换产生直流电能;功率调节器由逆变器、并网装置、系统监视保护装置等构成,主要用来将太阳能光伏电池产生的直流电变为交流电,并入区域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及消声措施。 固废:废太阳能电池板及组件、废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在110kV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光伏区运行期无人值守,不产生生活垃圾。巡检人员产生的垃圾随身携带,不在站内丢弃。 | 实际建设情况: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及消声措施。 固废:废太阳能电池板及组件、废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在110kV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变压器油更换时,由有资质单位将废变压器油抽出由危废运输车辆直接拉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不暂存; |
废变压器油不在110kV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产生后直接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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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逆变器采用箱式布置,箱体可起到一定的隔挡降噪作用;箱逆变一体机、储能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逆变器采用箱式布置,箱体可起到一定的隔挡降噪作用;箱逆变一体机、储能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 光伏区环境噪声2024年4月1日昼间噪声在52dB(A)~54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1dB(A)~44dB(A)之间; 2024年4月2日昼间噪声在50dB(A)~454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1dB(A)~4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光伏区箱变下方设置事故油池 | 光伏区每个箱变下方设置1个事故油池,共23个事故油池,每个容积为3.83立方米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妥善处理处置。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蓄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场内贮存;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 本项目产生的废光伏太阳能电板及组件、废蓄电池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变压器油更换时,由有资质单位将废变压器油抽出由危废运输车辆直接拉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不暂存。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在110kV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已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在光伏区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以埋入的方式进行固定,不会造成地表硬化; 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下有选择的种植喜阴植物,防止生物量减少。 | 本项目光伏区基础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已对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已进行平整夯实,施工扰动区地表已进行道路硬化及铺设碎石;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及支架的安装可有效降低地表蒸发率,经现场查看,项目区植被具有自然恢复条件,已采用自然恢复植被方式,植被已基本恢至原有水平。 |
表7 风险设施
1 | 光伏区箱变下设置有事故油池,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 光伏区设置有23个事故油池,每个容积为3.83立方米,建设单位已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已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110kV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危废暂存间在110kV升压站内,在《胡杨河市130团14连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配送工程》项目中与本项目同时验收,危废暂存间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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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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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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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在光伏区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以埋入的方式进行固定,不会造成地表硬化;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下有选择的种植喜阴植物,防止生物量减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光伏区基础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已对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已进行平整夯实,施工扰动区地表已进行道路硬化及铺设碎石;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及支架的安装可有效降低地表蒸发率,经现场查看,项目区植被具有自然恢复条件,已采用自然恢复植被方式,植被已基本恢至原有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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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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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已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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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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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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