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32948B | 建设单位法人:尹长彬 |
金前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矿业机电产业园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0-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矿业机电产业园1号 |
经度:118.82923 纬度: 32.382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06 |
宁环表复〔2020〕16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7-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60 |
22.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32948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32948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6MA1MFUEE6J | 竣工时间:2020-08-15 |
2020-08-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0-08-20 |
2021-02-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03-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污水处理设备13000台/年,废气处理设备500台/年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设备13000台/年,废气处理设备500台/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按环评要求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要求建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喷漆、晾干和浸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雾净化器处理。 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设雨污水排口各一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 B 等级标准后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须落实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位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燥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喷漆、晾干和浸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雾净化器处理。 实行雨污分流,设雨污水排口各一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噪声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音罩及隔音挡板。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3 | 0 | 0 | 0 | 0.063 | 0.063 | |
0 | 0.043 | 0 | 0 | 0 | 0.043 | 0.043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0005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 **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 第三方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报送的《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护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职责实施;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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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区域削减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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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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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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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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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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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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