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ZZ00200-0900-2024-00066
发文机关:****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4-09-27 00:00
生成日期:2024-09-17
发文字号:漳发改审〔2024〕48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市芗**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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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关于审批**市芗**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依据《****财政局关于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承诺的函》、《关于**市芗**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用地的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市芗**。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市政污水管道2160m,其中**DN800市政污水管1160m、DN400污水管1000m,修复市政雨污水管道3、4级缺陷点1200处。
2.针对芗**居民小区、公建单位等100个排水单元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改造DN200排水管道28.60km、改造DN300排水管道68.80km、改造DN400排水管道14.80km。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208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9309.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18.60万元、预备费用1051.4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和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两部分组成。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强化海绵城市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