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心用房工程项目前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放位、竣工验收及地质勘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司****中心用房工程项目前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放位、竣工验收及地质勘查,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司****中心用房工程项目前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放位、竣工验收及地质勘查
2.2项目地点:**市
2.3招标范围:前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放位、竣工验收及地质勘查服务
2.4建设地点:**省**市
2.5招标控制价20万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程竣工之日止
2.7质量标准: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
2.8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外省企业如须办理入吉承揽业务的提供证明资料。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法律政策:《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3)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22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街鑫德西郡7#门市)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
邮 编:134300
联 系 人: 宋广银
电 话:137****88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街鑫德西郡7#门市
邮 编:134300
联 系 人:房晓羽
电 话: 043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