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同意,根据项目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提升奖补项目测产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定供应商。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提升奖补项目(测产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78000元。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本次采购的2024年**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提升奖补项目测产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培训
组织全市水稻单产提升规模种植主体开展1次测产验收培训,并提供培训相关材料,****农业农村局提供)、培训签到、培训课件、培训照片等。
2.测产验收
针对2024年**市45个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开展水稻单产提升奖补项目测产验收,本次实测工作包括抽选地块、面积丈量、绘制草图、放样实测、水稻亩产换算、资料整理等多个环节,测产工作结束后需提供验收报告以及相关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2.1 抽选地块
从每家经营主体所有种植水稻的自然地块中抽选3个测产方,单个侧产方不低于3亩,来进行实割实测。抽选方法采用“亩产排队、面积累计、随机起点、等距抽样”的原则,针对抽选出来的地块进行代表性检查。
2.2面积丈量
对抽中的3个实测调查地块用测亩仪进行丈量,丈量面积指实际种植水稻的区域面积,不包含田块四周的田埂、沟渠等面积。为后续放样草图的绘制做好前期工作。
2.3绘制草图
绘制草图指根据规定绘制放样位置,其中每个测产样方内抽中地块至少放置3个测产小样本,采用梅花法画制样本草图,小样本在草图上的位置落在哪里,放样实测的位置就在哪里。
2.4放样实测
根据样本草图,在作物收获前一星期左右,在调查地块中找出样本落点位置。
2.4.1 理论产量测定
按照机插稻理论测产方法,测定株距、行距、每亩穴数、穴均穗数、每穗粒数、结实率、千粒重,最终理论产量计算办法为:每亩理论产量=每亩穴数×每穴平均有效穗数×每穗粒数×结实率×千粒重
(1)株行距测定:每个测产样方内调查1个点,平均株距按照用皮尺测量连续21株之间的距离后除以20,进行测定计算;平均行距按照用皮尺测量连续11行之间的距离后除以10,进行测定计算;每亩穴数(穴/亩)=666.7m2/(株距m×行距m)
(2)每穴有效穗数测定:常采取五点取样法,确定5点。每一取样点在1-2行内连续调查15~20穴(每亩田调查75~100穴)每穴有效穗数(有10粒以上结实谷粒的穗)。计算(各点及全田)平均每穴穗数
(3)每穗粒数的测定(含饱粒,空秕粒):在测定有效穗数的植株中,取接近于该点平均有效穗数稻株5穴,取下稻穗并脱粒,测定总粒数,求出每穗粒数。
(4)结实率的测定:采用水漂法对每穗粒数测定过程脱下的稻粒晒干后,放入**中,搅拌大约1分钟,沉入水底者即为饱粒,计算结实率;结实率=饱粒数÷总粒数×100%
(5)千粒重的测定:饱粒晒干后,随机数3个1000粒,称重,以相对误差小于5%的两个样本平均。最后换算成标准含水量下千粒重,千粒重(g)=饱粒重÷饱粒数×1000;大面积生产上测定时一般根据往年该品种的千粒重以及气候条件来估算,如两年的气候条件相差不大,即用去年的千粒重;如今年的气候条件更有利于水稻的籽粒灌浆,千粒重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2g,反之则减1-2g。
2.4.2 实际产量测定
每个点选取1m2的水稻尽数收获,晾晒后脱粒并清除空秕粒,测定含水量及重量,折算成标准含水量的产量。
(1)脱粒晾晒:把收割下来的样本粮在事先准备好的场所,分地块进行脱粒和晾晒,严格防止样本粮被弄混、丢失或被鸟吃鼠盗,以保证实测的准确性。
(2)称重:将晒干扬净后的样本粮放入样本袋进行称重,称重前要对所使用的秤进行认真检验校正,保证准确。
(3)水杂化验:****调查队实验室进行化验,用水分测定仪测定样本的含水量,按照公式计算理论产量和实际产量。
2.5亩产换算
2.5.1理论产量计算
(1)算术平均亩产量:
理论产量(kg/667m2)=每667m2穗数(穗)×每穗粒数(粒)×千粒重(g)×10-6×测产系数(0.85)
(2) 加权平均亩产量:
亩产量(kg/667m2)=亩穗数(加权)×穗粒数(加权)×千粒重(加权)×85%×10-6
亩穗数(加权):
亩穗数(万/667m2)=[(“好”的亩穗数ד好”的面积)+(“中”的亩穗数ד中”的面积)+“差”的亩穗数ד差”的面积)]÷(好、中、差面积之和)
穗粒数(加权):
穗粒数(粒/穗)=[(“好”的穗粒数ד好”的穗数)+(“中”的穗粒数ד中”的穗数)+(“差’的穗粒数ד差”的穗数)]÷(好、中、差穗数之和)
千粒重(加权):
千粒重(g)=[(“好”的千粒重ד好”的粒数)+(“中”的千粒重ד中”的粒数)+(“差”的千粒重ד差”的粒数)]÷(好、中、差粒数之和);
2.5.2 实际产量计算
(1)算术平均实际产量:
实收产量(kg/667m2)={实收水稻籽粒重量(kg)×[1-含水量(%)]}÷{实收面积(m2)x[1-13%]}
(2)加权平均实际产量:
实收产量(kg/667m2)=[(“好”的实收产量ד好”的面积)+(“中”的实收产量ד中”的面积)+(“差”的实收产量ד差”的面积)]÷(好、中、差面积之和)
四、采购方式 、中标人数量: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采购由1家符合相关服务要求的投标单位中标,在相关服务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五、投标人资格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纪录;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两年有相关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实际参与人员,项目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至少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项目团队开展作物学科相关行业的科研、培训以及技术服务****实验室、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研基地等使用权的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等。
六、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证明(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打印盖公章装订于投标响应文件中。“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n/,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以不提供)(截图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提供一年内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简介;
6.对投标人有帮助的其他证书、或文件资料(加盖公章)。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报价包括人员、交通、食宿、办公、检查、税金等及与本次招标核查有关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服务,3****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供应商需在开标当天,将需提供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式5份;
5.招标结束后,由****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组织开展服务。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九、付款方式:
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采购方确认后分批次付清。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 10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管理科(315室),**市丹金路356号。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时间)2024年10月12日。
2.开标地点:****3楼321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潘军 蒋旭。
联系电话:0511-****2731 0511-****3826。
地址:**省**市丹金路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