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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收回重**排项目进行
立项的批复
**街道、三甲街道、牛场镇、猫场镇、大**、鸡场乡、少普镇、****政府****办事处):
你乡镇(街道)申****社区道路建设等项目申报建议书等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关于对2020年中央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项目收回重**排的通知》(织乡振领[2024]38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9月12日********组织部门及专家审查,原则同意对申报中符合资金投向的10个项目,涉及资金668.70万元进行立项批复(项目台账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立项批复。项目立项批复后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小组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牢固树立耕地保护和生态红线意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分局、县水务局、****管理局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履职、主动担当作为。
(一)要对立项项目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是否占用林地、是否在生态红线和旅游红线范围内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依法依规出具审查意见,严禁先上车、后买票。
(二)要指导和帮助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林地使用、环评等前期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三区三线”划定的用地性质。
(三)要指导和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以及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涉及项目实施方案和图纸需进行专业评审的,必须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四)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争取指导和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服务到位、指导到位、帮助解决问题到位,项目实施单位主动报告到位、主动争取帮助到位,坚决杜绝推诿塞责等不利于工作的现象发生。
三、及时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对照项目补助标准及行业标准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相关论证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内容完整、合法合规、有可操作性,于2024年9月18日前完成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项目批复后,各乡镇(街道)应于10****政府门户网站、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信息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
五、严守项目廉洁关。项目实施单位务必依纪依规落实好项目“四制”管理和相关程序,严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违法违纪行为。
六、强化督促落实。项目立项批复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进行跟踪调度,确保项目按序时要求高质量推进。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支付及监管工作。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项目,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指导好项目乡镇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强化项目推进调度督促,确保项目按序时完成。
附件:**县收2020年中央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项目安排项目立项表
收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资**排项目立项表 - 副本(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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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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