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天府新区直管区绿色生态循环经济项目(二期)设计/标段 | ||
项目业主 | **天府新****管理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28-****0982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0982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9608 |
开标地点 | 成****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0926 - 10:30:00 |
公示期 | 2024年09月28日~2024年10月10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449.30 |
**** | ****526.80 | ****526.80 | 89.93 |
中国华西****公司 | ****542.30 | ****542.30 | 88.40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495.00 | ****495.00 | 79.88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闵海华 | 未要求 | 未要求 | 环境卫生工程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向彬 | 未要求 | 未要求 | 环境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王贤明 | 未要求 | 未要求 | 市容环卫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未要求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公司 | **区厨余垃圾协同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化利用项目 | ****0530 | 厨余垃圾协同餐厨垃圾处理规模300t/d,废弃食用油脂建设规模200t/d(生物柴油系统不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范围内,由发包方另行委托设计),工程总占地 57841.28 平方米。 | ****000 | 姚远 | |||
**市兴蓉宝林****公司 | **市餐厨废弃物处置厂设计-施工总承包 | ****0601 | 一期处理能力100吨/日(含废弃油脂),二期处理能力达到200吨/ 日,一期建设包含200吨/日的餐厨废弃物的建筑工程和100吨/日餐厨废弃物(含 废弃油脂)的工艺设备工程 | ****800 | 闵海华 | |||
**天富垃圾****公司 | **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造 | ****0301 | 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天,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天,日处理医疗废弃物5吨/天。总投资额:47016.67万元。 | ****000 | 陈晶 | |||
****集团有限公司 | 北****处理厂项目 | ****0214 | 本项目处理规模为800t/d,污水处理规模为850t/d,总用地面积约4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 | ****0000 | 王莉 | |||
******公司 | **区厨余垃圾应急处理项目 | ****0725 | 300吨/日。原生化车间和库房设备拆除工程、**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改造原除臭系统,以及总图、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和消防等辅助工程。 | 980000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公司 | **市市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工程 (二期厨余、餐厨**化利用) | ****1010 | 400t/d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化利用系统 | 296000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管理局 | 新****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0118 | ****填埋场总占地面积13.33万㎡,其中填埋库区面积为11.60万 ㎡,****处理站面积为1.09万㎡,道路、绿化及其他用地面积约为1.64万㎡,****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膜深度处理”组合式工艺,处理规模为150吨/日。总投资额34516.42万元。 | ****000 | / | |||
****执法局 | **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 | ****1101 | 新****物流中心,主要包括计量站、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规模7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分二期,一期100吨/日,含收运系统)、渗滤液(污水)处理规模250吨/日、园林垃圾处理规模4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规模30吨/日、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垃圾暂存间、作业停车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等。 | ****844.04 | 向彬 | |||
**翠亨****管理中心 | 翠亨新区起步区北部垃圾转运站工程勘察、设计(第2次) | ****1029 | 本项目地点位于**省**翠亨新区起步区,功能布置包含作业区、办公管理区、景观区三大部分,规划占地面积为8996.5平方米,规划建筑限高为24米,规划容积率为0.5,规划建筑密度为30%,规划绿地率为15%,拟建处理规模为150吨/日(近期)和180吨/日(远期)的垃圾转运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含有垃圾压缩系统设备易腐垃圾处置设备、除尘除臭环保治理系统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等设备的转运站建筑,1栋3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至3000平方米,并配套水电设施、进场道路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总投资为10025.42万元。 | ****000 | 李海滨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执法局 | **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 | ****1101 | 新****物流中心,主要包括计量站、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规模7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分二期,一期100吨/日,含收运系统)、渗滤液(污水)处理规模250吨/日、园林垃圾处理规模4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规模30吨/日、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垃圾暂存间、作业停车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等。 | ****844.04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市崇****管理中心 | **区湿垃****中心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工程总承包 | ****0401 |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座,**建筑垃圾设施一座,**垃圾填埋库区一座,配套综合废水处理车间一座及附属设施等,铁道下穿道路,电力通讯线路埋地管廊等专项设计。 | ****034 | 徐丽丽 | |||
**市****建设局 | **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0510 | 工程投资估算约45000万元人民币。****处理厂一座(生活200t/d,建筑 150t/d) | 无 | 宋周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集团****公司 | ****557.80 | ****557.80 | 75.94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 联系电话:028-****9699 | |
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3651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