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用配套结构件生产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527031P | 建设单位法人:宋岱峰 |
郑云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工业园环保大道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污水处理厂用配套结构件生产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环保大道 |
经度:104.55887 纬度: 30.7018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1 |
金环承诺环评审〔2022〕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9-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861.5 |
98.5 | 运营单位名称:宋岱峰 |
宋岱峰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宏茂****公司 |
****0124MA6CN5CM43 | 验收监测单位:**省宏茂****公司 |
****0124MA6CN5CM43 | 竣工时间:2024-03-20 |
2024-06-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0 |
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doc_****842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处理厂用配套结构件4300吨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厂用配套结构件4300吨的生产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根据设计,本次评****处理厂配套结构件生产,包括HST****处理厂罐体、HST****处理厂箍筋、集装箱产品、撬装设备共4大类产品,其中:集装箱产品、撬装设备分别有碳钢材质和不锈钢材质两类。整个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下料、焊接、组装、打磨以及喷涂(碳钢件)等,厂区内不涉及酸洗、磷化、表调以及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其需要镀锌的工艺均采用外委方式进行,项目业主已为此出具承诺书。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了3#生产车间的油漆涂装区(油性漆喷涂)的建设,在4#车间的整体涂装防腐区合并建设了3#车间的油漆涂装区(油性漆喷涂),其实际尺寸长度17m,宽度7m,高5.5m;3#车间新增液压叉车4台和驾驶式电动扫地车1台,仅增加噪声;4#车间新增1个打磨房,将原有的表面处理生产线(砂轮机、打磨机等)放入打磨房;新增一台手持激光焊接机。其余同环评 |
为降低成本和工序的连续性,喷漆仅在4#车间进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处理设施(设置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处理设施(3#车间通过设置“喷淋除漆雾+CHRS型吸附催化一体化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4#车间经设置“喷淋除漆雾+活性棉吸附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焊接、打磨废气处理设施{焊接烟尘在各焊接工位设置可移动伸缩式集气罩、打磨粉尘通过设置固定的粉尘收集房(高4.2m、宽度7.0m,长度16m)+侧吸集气罩收集,上述烟粉尘经采取上述措施收集至车间的脉冲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处理设施(经发电机自带的干式消烟装置处理后由专业烟道引至发电机房屋顶达标排放);地下水重点防渗设施(c、油漆库:地面和1m高的墙裙采用15cm厚P8防渗混凝土+2mm的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处理。c、喷漆房:地面采用15cm厚P8防渗混凝土层上方铺设一层2mm环氧树脂漆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4#车间生产喷漆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将原计划安装在3#车间的设施安装在4#车间喷漆房。其余同环评。 |
喷漆工序减少,排气筒的数量随之减少,节省了环保投资,增加了工艺连续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1.1789 | 0.11 | 36.13 | 0 | 0 | 1.289 | 0.11 | |
0.0072 | 0.0094 | 3.256 | 0 | 0 | 0.017 | 0.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159 | 0.184 | 0.098 | 0 | 0 | 0.2 | 0.184 | / |
0 | 0 | 0.008 | 0 | 0 | 0 | 0 | / |
0 | 0.0019 | 0.13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22 | 0.004 | 0 | 0 | 0.002 | 0.00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 在2024年7月30日、7月31日进行监测 | |
2 | 激光切割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设置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 在2024年7月30日、7月31日进行监测 | |
3 | 焊接、打磨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焊接烟尘在各焊接工位设置可移动伸缩式集气罩、打磨粉尘通过设置固定的粉尘收集房+侧吸集气罩收集,上述烟粉尘经采取上述措施收集至车间东侧的脉冲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 在2024年7月30日、7月31日进行监测 | |
4 |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表面涂装”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4标准 | 4#车间通过设置喷淋除漆雾+ CHRS型吸附催化一体化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 15m的排气筒排放 | 在2024年7月30日、7月31日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1)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 (2)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在进行工艺设计时,各设备除风机外其余均布设于密闭厂房内,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 (3)设置密闭的空压机房; (4)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 | 在2024年7月30日、7月31日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给水系统,雨、污水管网,配电设施,门卫室,综合办公楼,食堂,消防水池,厂区道路,预处理池,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危废暂存间存间等都依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给水系统,雨、污水管网,配电设施,门卫室,综合办公楼,食堂,消防水池,厂区道路,预处理池,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危废暂存间存间等都依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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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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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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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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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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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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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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