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阳县土地岔-阳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2024-2028年)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公司《**县土地岔-阳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2024-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报告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西咸新区泾河**泾干大街西段446号
联系单位:****矿产**保护监督股
邮编:713700
联系电话:029-****2683
附件:
**县土地岔-阳坡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2024-2028年)——脱密公示稿(1).pdf
****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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