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大桥周边环境提升及交通综合治理工程(EPC)
**大桥周边环境提升及交通综合治理工程(EPC)
**大桥周边环境提升及交通综合治理工程(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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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大桥周边环境提升及交通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1-507282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大桥周边环境提升及交通综合治理工程(EPC)
招标项目编号:****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25 09:00:00 至 2024-10-15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0-05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0-10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办事处 |
通讯地址 | **** | |
经办人 | 叶工 | |
办公电话 | 138****4793 | |
电子邮箱 | ****@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 |
经办人 | 程浩、马亮、杨恩瑜、何文进、黄逸宸 | |
办公电话 | 156****9565 | |
手机号码 | 134****8247 | |
电子邮箱 | ****@sztc.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大桥周边环境提升及交通综合治理工程(EPC)【标段编号:****001】
本次招标内容 | 道路改造,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开展项目招标,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协助编制竣工图、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组织专家评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各阶段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 2.工程施工部分:本项目建设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道路工程(含土方工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其他工程及施工期交通疏解等)、给排水工程、停车场工程、竣工验收等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并达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服务。以及委托人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其他工作等,且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本次招标不含管线迁改的工程内容。 | |
本次招标面积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217.97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1,572.18万元 | |
工程地址 | ****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
计划工期 | 90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5 18:00 | |
投标保证金 | 2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应由同一资质企业承担的工作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联合体投标的,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应由同一资质企业承担的工作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联合体投标的,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工程类专业)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委派); 4、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视为其投标资格不满足资格要求;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6、中标后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原则不允许更换,其中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任职行为须满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22〕1号)及《****建设局关于明确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事项的通知》(深建标〔2017〕11号)。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1 | 4.关于设置霸王条款的风险告知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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