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水东镇稽亭村(水东院子现代农庄)大宅院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市敬亭大厦12楼 | |
项目名称 | **市水东镇水**南漪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融合发展(EOD)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冠诚工程****公司) |
地址:**市**区**路215号甲3026户、**市**区**路18号16-1 | |
投标报价: ****4328.59元 | |
服务期:109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业主要求 | |
综合得分:96.91分 | |
项目负责人:牛永强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015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路-**路打通工程(李村河大桥段**路-**路段)监理;**市海尔大道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路-**路)监理项目 | |
其他:/ 企业奖项:**市双岭高架路与京沪高速义堂出入口快速连接道工程施工“**杯”;2022 年度获在**省****协会获得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景源****公司) |
地址:**市**区**路50号101房、****开发区花园大道582号11层至13层 | |
投标报价: ****2769.50元 | |
服务期:109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业主要求 | |
综合得分:95.47分 | |
项目负责人:李新峰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843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中心(一期)工程监理;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服务中心工程 | |
其他:/ 企业奖项:商业、办公(****广场)“2022-2023 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2021 ****行业协会先进单位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公司 |
地址:**省**市**区**大道6669****广场C8栋 2101 | |
投标报价: ****0000.00元 | |
服务期:109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业主要求 | |
综合得分:94.82分 | |
项目负责人:廖晓坤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973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学院量子信****研究院一期项目监理;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1标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 | |
其他:/ 企业奖项:****基地建设项目“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22年度**省“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185****362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189****169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下载1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