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新镇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清溪湾-沿河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镇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清溪湾-沿河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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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镇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清溪湾-沿河村)项目建议书的函》(**府函〔2024〕167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府办〔2024〕49号),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镇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清溪湾-沿河村)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市**区**镇清溪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镇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清溪湾-沿河村)计划1.6公里,宽4.5米;采用C30砼路肩路面整体硬化,路面宽度4.5m,厚度0.20m。其他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建设、排水设施、安保工程、错车道建设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01.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2.5个月。
八、其他要求:该项目应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请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以工代赈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10%。同时完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用工台账等资料,确保以工代赈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市****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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