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宋镇邵屯村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贾宋镇邵屯村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 | ||
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项目实施地点 | 贾宋镇邵屯村 | |||
最高限价 | 590000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贾宋镇邵屯村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100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40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邵屯村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其他情况 | ||||
标的情况展示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内容。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 |||
其他条件 | 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index.html****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其他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7168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靳利利 | 联系电话 | 0319-****168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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