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农业农村局以靖农[2024]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市**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总投资****313.67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本标段为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工程内容包括:1、灌溉站:拆建电灌站3座,均为200HW-5灌溉站。2、衬砌渠道:**T100预制板渠道1.25km;拆建T100预制板渠道0.895km。3、**T100跨渠道机耕桥1.44m*5m盖板12座。4、渠系建筑物:**过路涵(D40cm×8m过路涵管)9座。5、田间道路:**3.5m宽18cm厚水泥路0.105km;**3m宽18cm厚水泥路0.795km;拆建3m宽18cm厚水泥路0.125km。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313.67元,投标最高限价****000元。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于 2024年11月1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12月15日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4 支付方式:
(1)预付款:全面开工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预付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付款担保。
(2)预付款的扣除:工程进度超50%支付工程款时一次性扣除。
(3)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付款至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工程进度达80%后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完工完成结算审计后一次性拨款至审计结算价的97%。经2年工程质保期运行正常,付清质量保证金。
(4)农民工工资支付:发包人每月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20%,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以财政审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12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绩(不含小农水、土地复垦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盖章)等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无;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②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投标人处2024.5—2024.7社保证明电子扫描件(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其他形式的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cn:84/OP/Loginnongtian.aspx-相关下载),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cn:84/OP/Loginnongtia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市江洲路1****中心三楼)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5.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 CA 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其他内容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参与开标。
7.3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大道66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23-****2305
招标代理:****
地址:**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
联 系 人:王月
邮 编:214500
电 话:0523-****8068、182****6828
邮 箱:****@qq.com
10.备注
10.1****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本招标文件采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3根据泰行审发[2023]8号文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11.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