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龟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753535P | 建设单位法人:高辉 |
王佩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街道新闻路69号3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金龟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市****水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4-10 |
深坪环批〔2015〕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116 |
661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75353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汇****公司 |
914********828574A | 验收监测单位:**市汇****公司 |
914********828574A | 竣工时间:2024-06-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sz-hzt.com/InformationCentre/info_itemid_31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为金龟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深****办事处,项目 河道全长约3.063km。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金龟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深****办事处,项目 河道全长约3.063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整治内容包括:防洪、水质改善、生态修复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认为项目对环境影响可接受、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可行内容进行建设。如有扩大规模、改变用地性质或改变用地位置须另外申报。 | 实际建设情况:金龟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1)防洪整治工程:按2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对长度3.06km的河道进行整治,治理措施包括河道岸边修整、河道拓宽、河道清淤、生态挡墙、跌水堰、壅水堰、拆除重建跨河阻水桥梁等;整治范围包含4条支流,从上游往下游依次为田作沟、半坝沟、老围沟、同石沟,整治长度分别为120m、80m、100m、100m,各支流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生态修复工程:结合防洪整治、生态修复工程和**跌水、壅水堰等附属建筑物等工程内容,在河道两岸修建沿岸景观,恢复河岸植被,增加生物物种。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取消原设计水质改善工程所有内容,金龟河流域内现状居民生活污水及面源污染问题由正本清源工程及水质保障工程项目实施。 |
本项目较环评阶段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对环境的影响变化很小。 项目主体工程的具体建设内容有所变动,根据《局技术处关于金龟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深水技函〔2019〕139号,详见附件5),《初设报告》取消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基本确定的水质改善工程所有内容,水质达标方案改为利用片区内正在实施的正本清源等工程实现。根据2019年10月11日取得的《****环境局关于金龟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环评审批有关事宜的复函》(深坪环函〔2019〕 349号),本次申请变更建设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环评审批。 此外,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环境监理工作,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也没有收到有关项目的环境污染事件的投诉,可认定是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情况。 综上,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未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保投资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2、本工程****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应严格遵守《**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禁止向饮用水源水体排放、倾倒污水和固体废物。 3、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在距离声环境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地段应设置临时隔声措施和防护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中午12∶00 — 14∶00和夜间23∶00 — 次日07∶00不得施工作业。 5、妥善处理施工开挖面和弃土,施工过程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植被。 6、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运至指定地点和按规定进行处理。河道清理的淤泥通过密闭****处理厂处理;土石方运至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处理场处理。 7、施工期间妥善收集和处置施工期生活污水,禁止排入水体。 8、施工现场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基坑废水和冲洗废水,处理后的废水优先回用。 9、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水质改善工程涉及的河流沿线****泵站等水环境保护措施维护应做到:加强截污管网的日常维护,避免污水漏排;加强河道日常维护、定期清理河道内垃圾。 10、该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11、该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均须报新区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或使 用。 12、本批复文件和有关附件是该项日环境影响审批的法律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13、环保申请过程中的瞒报、假报、虚报是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者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批复须妥善保管,各项内容须如实执行,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迫究法律责任。 若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人民政府或深 ****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时期依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执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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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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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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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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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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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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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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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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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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