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农****中心(一期)项目(EPCO)(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绿色农****中心(一期)项目(EPCO)(二次)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开发区****林业局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郑总 0557-****08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省级旅游度假区**发展大厦B座7楼北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199****7786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公司;启元泰富粮油****公司 | 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集团****公司;吉****公司 | 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水****公司;****商贸有限公司 | |
地址 | **市**区松**路55号苏宁﹒天润城A-1号楼12号网点;**市**区**街508号;**省**市**虹城街道虹城****长三角绿色食品产业园1号 | **省**市**县朱巷镇新老**路交叉口东南角;**市长江路399号;****开发区小合台工业区9****商贸有限公司院内105室 | **省**市**县罗塘乡联和村后郢组;**市**区**路69号;**省哈****开发区科****广场11号楼(科技一街999号)C406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94.50% (约****5000.00元) | 92.80% (约****0000.00元) | 94.90% (约****500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总工期6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10日历天、30日历天运营方设备采购和安装)+20年运营期 | 总工期6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10日历天、30日历天运营方设备采购和安装)+20年运营期 | 总工期6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10日历天、30日历天运营方设备采购和安装)+20年运营期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委员会 认定的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中 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鲍颖姝 | 徐茹 | 张剑飞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吉222****18098 | 皖234****88150 | 皖134********01972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杨德华 | 朱恩进 | 周作杰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201****0511 | 201****2655 | 200****0882 | |
综合评估得分 | 74.93分 | 70.25分 | 68.73分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8日 | |||
招标代理费 | 98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 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 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 (宿公管委 [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路 102 号,**住建局 7 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 0557-****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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