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改造提升工程于2024年1月22****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宁发改投资【2024】10号。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281.18万元。于2024年3月18日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公开招标,由****中标承建,合同价311.6429万元。本工程于2024年4月22日开工建设,目前正在施工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的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增加费用。本次变更为第二次变更,申请变更减少金额10.18万元,累计变更金额15.82万元(第一次变更增加26万元),变更后合同价为327.4629万元。具体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社区和居民意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减少银雕小区、阳光公寓、金桂路、丁香巷等区块坐凳9座,该项减少造价约1.61万元;
2、根据社区和居民意见,减少金桂路、**嘉园等区块晾衣架5座,减少造价约1.82万元;
3、**南路24弄,由于进场时路面改造已完成,减少改造面积500平方,减少造价约8.5万元;原有花坛高35厘米,原设计为花坛面积缩小,花坛边增加花岗岩侧石(高出地面15厘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花岗岩侧石改为花岗岩贴面的砖砌花坛,以起到挡土作用,增加造价约1.1万元;增加围墙彩绘,铲除原有粉刷,同时增加镀锌钢桥架用以整理围墙上的通信线缆,增加造价约1.85万元。该项合计减少造价约5.55万元;
4、银菊公园非机动车棚基础开挖,设计为拆除修复花岗岩20平方,预算未算,该项增加造价约0.55万元;
5、老车站区块,其中一段绿化带产权属于居民楼住户,根据住户意见,不对该段绿化带侧石进行改造,长度100米,减少造价约1.4万元;
6、****园区块,根据社区及居民意见,保留部分**石铺装,减少塑胶面积20平方,该项减少造价约0.55万元;
7、根据社区及居民意见,减少部分桥米种植,该项减少造价约1.5万元;
8、根据社区意见,拆除1楼健康小屋的窗户,改为铝合**,朝向社区院子,该项增加造价约1万元;
9、****中心四楼乒乓室铝格栅吊顶50平方预算未算,该项增加造价约1.25万元。
10、****中心1-4楼男女卫生间洗手区域隔墙原设计拆除,由于现状隔墙上有消防拴,隔墙无法拆除,考虑儿童**需求,需在每层卫生间增加一套儿童洗手盆及水龙头,共计4套,该项增加造价约0.28万元;
11.****中心卫生间施工图设计为防潮石膏板,预算按普通石膏板计算,面积150平方,增加造价约0.23万元;5楼健身房吊顶施工图设计为双层石膏板,预算按单层石膏板计算,面积96平方,增加造价约0.25万元。该项合计增加造价0.48万元。
12、根据社区意见,****办公室门为烤漆木门,为统一风格,将1-4楼卫生间8扇普通木门更换为烤漆木门,增加造价约0.25万元;木门实际工程量减少26平方,减少造价约1.56万元。该项合计减少造价1.31万元。
以上合计减少造价约10.18万元,最终变更金额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并按合同约定规则计取。
自2024年9月27日起,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有疑问,****住建局反馈。
联系人:胡远强 联系方式:0574-****9425
联 系 地 址:**县南畈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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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