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运营(EPC+O)标段澄清回复02号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网上质疑:我司对贵方公开发布的**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运营(EPC+O)标段表示高度的关注与兴趣。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后,我司发现几个需澄清的问题,以便我们能够准确无误地准备投标文件。基于此,特此致函提出以下几点质疑与请求解释:
1、我方注意到营造林初步设计方案已勾勒出营造林框架,但关键细节如附图、附表及附件资料,尤其是黄柏栽植的具体布局与确切数量,尚待补充。此缺漏对于全面评估项目构成障碍,故望能获取进一步阐明。
答复:目前数量为初步设计预估数量,最终种植区域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以年度作业设计为准。
2、项目总规模规划栽植、运营并最终收购黄柏629,239株,此数据源自初步作业设计。基于此,我方恳请明确以下核心要素:(1)栽植策略的灵活性:项目执行期间,年度实际栽植范围与数量是否将依据后续发布的年度作业设计调整。(2)收购计数的确认标准:最终黄柏收购数量是否依据项目期末的实际交付统计,而非初步设计预估值,以确保**规划的准确性、收益预测的现实性及项目长期的经济可行性和双方利益。
答复:1、是,项目实施期间将根据年度作业设计调整;2、收购数量以年度作业设计及后续产出数量为准。
3、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3.1条款下,第(4)项明确指出运营单位承担本项目所种植黄柏的收购责任。此外,《**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运营合同》特别约定:“于黄柏运营周期内,乙方同意以每株450元基准价实施收购。”为避免歧义,特此请求明确,实际黄柏的收购价格将参照产出当年的本地市场行情予以确定。
答复:按照《**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运营合同》执行。
招 标 人:****
日期: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