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万套家具工艺品项目 | **** | **县新渥街道**乡小微企业园13号区块 | 项目属于**性质,购置砂光机、铣床、平刨床等国产设备,建设年产10万套家具工艺品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开料、木加工、打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调漆、喷漆和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漆面打磨产生的粉尘经湿式除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组装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排****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物资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 | 年产3200台保温杯壶生产设备及23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壶项目 | ****公司 | **县冷水镇朱坞坑1号 | 项目属于**性质,****中心、数控车床、台钻等国产设备,建设年产3200台保温杯壶生产设备及23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壶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排****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①抛光粉尘经两套“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后15m高空排放(DA001、DA002)②喷塑粉尘经“滤芯+布袋除尘”处理后15m高空排放(DA003)③喷塑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15m高空排放(DA004)④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DA005)⑤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DA006)⑥水性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喷淋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DA007)⑦焊接烟尘车间无组织排放。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物资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审批与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5235 传真:0579-****5510
通讯地址:**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 **县365****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