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清凉江灌区规划和水**论证编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15: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洪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0-****13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富强南路1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8-****8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工商联D座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0-****139 |
项目概况 |
编制完成**县清凉江灌区规划和水**论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清凉江灌区规划和水**论证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000
最高限价(如有):****000
采购需求:编制完成**县清凉江灌区规划和水**论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29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1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文件按照双盲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人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需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4、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富强南路151号
联系方式:0318-****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工商联D座701
联系方式:031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洪昊
电 话:0310-****139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