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杂木木托盘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报价截止时间:2024-09-30 09:30:00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联系人:孙广伟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9729
标的物信息:
标的物信息表一(1)交货地点:**市木石镇。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交第一批货(分批交货,总交货量可5%溢短装)。
(3)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4)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运输、卸车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产品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 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一月一结,交财务挂账后付款,以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6)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相同或相近参数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其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 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 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银行开户信息。
(3) 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中国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因违规等原因,****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2.5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上传。
本标准规定了开放式循环木质平托盘的样式、材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放式托盘循环共用系统中的木质平托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16-2000托盘术语
GB/T4995一2014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
GB/T4996一2014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
GB/T27704—2011钢钉
3 术语和定义
GB/T3716和GB/T49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顶铺板
托盘上承载货物一面的面板。
[GB/T3716-2000,定义6.1]
3.2
底铺板
托盘上货物质量水平分布的面板。
[GB/T3716-2000,定义6.2]
3.3
DB37/T 3550-2019
纵梁板
连接底铺板和顶铺板长柱体(其断面为矩形),用以支承铺板并构成叉车和托盘搬运车进叉的叉
孔。
4 双面式托盘要求
4.1 双面式托盘样式
托盘平面尺寸为1280mm×1100mm,双向进叉、单面使用,紧密对接顶铺板与底铺板同方向。
序号 | 要求项目 | 指标 |
1 | 外形尺寸D*W*H | 1280*1100*140(mm) |
2 | 进叉形式 | 双向进叉 |
3 | 结构形式 | 川字型托盘 |
4 | 额定承载 | 动载3吨 |
5 | 整体材质 | 木质 |
6 | 外形误差 | ≤3mm |
7 | 对角线误差 | ≤4mm |
8 | 空载底部不** | ≤2mm |
9 | 满载置于货架横梁上时两方向挠度 | ≤5mm |
10 | 上下木板厚度 | 20mm |
4.2 尺寸与公差
托盘整体与各类型部件的尺寸及公差要求见表1,每个组成部件的尺寸及公差图见附录A。
表1 各部件尺寸及公差要求
名称(mm) | 标准+公差(mm) | ||
长 | 宽 | 高 | |
托盘 | 1280±2 | 1100±2 | 140(0,+4) |
顶铺板 | 1280±2 | 70±2 | 20(-1,+2) |
纵梁板 | 1100±2 | 50±2 | 100(-1,+2) |
底铺板 | 1280±2 | 70±2 | 20(-1,+2) |
4.3 材料
DB37/T 3550-2019
4.3.1 木材
4.3.1.1木材树种。硬质杂木。
4.3.1.2含水率。托盘应经过烘干、熏蒸或热处理,任一基准点的水分不能超过22%。
4.3.2 托盘布钉
托盘钉的规格与使用数量见表2。
表2 盘钉的规格与使用数量
序号 | 规格 | 布钉方式 | |
使用部位 | 数量(个) | ||
1 | 25*80 | 顶铺板连接纵梁板 | 54 |
2 | 25*80 | 底铺板连接纵梁板 | 30 |
合计 | -- | 84 |
4.4 部件要求
4.4.1托盘的顶铺板、纵梁板、底铺板应为整块锯材。每个托盘由9块顶铺板、3块纵梁板、和5块底铺板构成。具体尺寸见4.2。
4.4.2 部件用木材质量。托盘各部件用木材质量规定如下:
a)腐木或树皮。托盘不得有腐木或树皮;
b)活节。沿宽度方向,活节不应超过板材宽度的1/3;
c)死节。纵梁板上死节的最大尺寸不应超过20mm,其他部件死节的最大尺寸不应超过30mm;
d)树心。树心不应外露于托盘表面;
e) 孔洞(含虫眼):
1) 不应有非边缘孔洞;
2)纵梁板不应有边缘孔洞,整个托盘边缘孔洞不得超过2个,且孔洞直径不得超过30mm。
f)平整度。托盘表面无明显凹凸不平;
g)裂纹:
1)顶铺板/底铺板:开裂的长度沿长度方向不应超过70mm,沿宽度方向不应超过2mm:
2)垫块:裂纹长度不超过开裂方向的1/4(注:垫块端头由于自然原因出现的细微放射性裂
纹不在此范围);
3)纵梁板:端头裂纹不应延伸到第二块顶铺板可视处;非端头裂纹要求参照4.4.2.7a)执
行。
h)部件缺损。一个托盘的部件缺损不应超过2个,且缺损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顶铺板/底铺板:缺损后板条宽度最小尺寸不应小于板条的宽度尺寸及公差要求;
2)纵梁板:不应有缺损;
4.5 加工要求
4.5.1 钉接
DB37/T 3550—2019
4.5.1.1钉子需按一致的位置垂直钉入,上下两侧钉子的位置应相反。
4.5.1.2钉子须与木板或木块的边缘保持至少20mm的距离;对于生产时带有空洞的木片块,钉子距
离空洞的距离至少要有20mm;钉入木板表面的钉头距离表面的距离不能超过3mm。
4.5.1.3 要求无露钉、无漏钉;在纵梁下侧突出的部分背面折弯回头。
4.5.1.4 木板或木块上无可见明显的裂纹。
4.6 外观质量
托盘板面要求光滑平整、无污染、无影响使用的毛刺以及无机械损伤。
4.7 性能要求
托盘的额定载荷(R)为1.25t,应满足GB/T4995中规定的抗弯试验、叉举试验、垫块或纵梁抗压试验、堆码试验、底铺板抗弯试验、角跌落试验等各项性能要求。
供应商对该木托盘的设计、制作、运输负责。卖方提供的木托盘必须满足买方所提供的指标,托盘已经在类似的装置或产品上使用过,经实践证明该托盘技术成熟可靠,且生产安全无风险。供应商应提供所供木托盘的出厂合格证书和出厂证明
2024年09月27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