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创业路顿珠8号地金粹苑2号楼第10层2号房屋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3.98656 中标价(元):****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名称:**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等。最终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或行业验收标准。 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等。最终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或行业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黄勇,宋彦平,甘雪莲,王之柱,王辛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 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取费标准下浮 48%,向中标单位收取。即:招标代理费=中标价格 *1.5%*0.52,代理费金额:182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3.9865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大道与**东路交叉口 联 系 方 式: 136****7773(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花园3-53 联 系 方 式: 177****465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波 电 话: 177****465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