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总务后勤处维修项目审计机构遴选
2.成交供应商名称:(1)****(2)**恒基建设****公司(3)**精实****公司(4)****公司
3.成交供应商地址:(1)**市**区公正路新长江香榭东沙-6栋501室(2)**市**区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12F(3****体育馆路2号6层4号(4)**市**区才茂街42号
4.成交金额(币种):合计不超过18.50万元/年
5.计算方式:参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相关计费标准的规定
(1)****:结算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7.2%计取;单批维修项目的审计费少于300元的,按300元计费。预算审计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审审计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的七折计费;单批项目的审计费少于2100元的,按2100元计费。
(2)**恒基建设****公司:结算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8%计取;单批维修项目的审计费少于300元的,按300元计费。预算审计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审审计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的七折计费;单批项目的审计费少于2100元的,按2100元计费。
(3)**精实****公司:结算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7%计取;单批维修项目的审计费少于300元的,按300元计费。预算审计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审审计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的六点五折计费;单批项目的审计费少于1950元的,按1950元计费。
(4)****公司:结算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8%计取;单批维修项目的审计费少于300元的,按300元计费。预算审计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审审计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的七折计费;单批项目的审计费少于2100元的,按2100元计费。
6.付款方式: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7.主要成交标的: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10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及零星维修内部审计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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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