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港烟墩山路西、天星苑北、**路东(大港二小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
检测单位:******公司
项目概况:大港烟墩山路西、天星苑北、**路东(大港二小南)地块位于**省**市**经开区大港街道,总占地面积为59940m2(约合89.91亩)。调查地块北****实验小学(在建)、**烟墩山路、西至**路、南至天星苑。调查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和系统布点法相结合的方法布设,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和地下水对照点。初步采样分析共送检31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所有样品均送往******公司进行检测分析。土壤样品检测分析指标为:pH、重金属(9项)、VOCs(27项)、SVOCs(11项)、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因子除上述指标外,还包括GB/T 14848-2017表1的35项指标(不含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
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pH变动范围在6.95~8.92之间,与对照点(7.53~8.53之间)相比,无明显差异,土壤呈现无酸化碱化现象。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检出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中铁和铝含量与对照点土壤接近。土壤样品VOCs和S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最大检出值38mg/kg,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对照点(17~38mg/kg)相比,无明显差异;总氟化物检出率为100%,最大检出值624mg/kg,低于**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对照点(250~515mg/kg)相比,无明显差异。
地下水样品pH值在7.4~7.8之间,与对照点(7.5)相比,无明显差异;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存在浊度、色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情况,且对照点也存在超标情况,根据分析可能与区域环境背景条件有关,其余检测指标均满足Ⅳ类水质标准要求,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毒理学及重金属指标检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地下水中VOCs、S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最大值为0.05mg/L,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对照点(0.02mg/L)相比,无明显差异。
综上,大港烟墩山路西、天星苑北、**路东(大港二小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作为居住用地开发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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