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肿瘤医院新建病房综合楼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693811J | 建设单位法人:吴炅 |
梅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路10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病房综合楼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建设地点: | **市**区 **路106号 |
经度:121.40347 纬度: 31.0069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10-18 |
闵环保许评书〔2013〕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667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3********69381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3********693811J | 验收监测单位:埃欧孚(上****公司 |
****0117MA1J24G69N | 竣工时间:2024-04-08 |
2024-05-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7 |
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门诊人数预计新增约26 人/d,床位新增87 张 | 实际建设情况:门诊人数预计新增约26 人/d,床位新增87 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从事医疗服务,无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从事医疗服务,无生产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①生活污水:门急诊病人、住院病人、医务人员等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14t/d(11001.4t/a)。 ②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9t/d(32.9t/a)。 ③食堂废水:依托五院食堂,食堂含油废水产生量为1.53t/d(558.5t/a)。 上述****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处理。 废气:①锅炉废气:依托五院锅炉房 ②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密闭,****医院出资建设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③食堂油烟:依托五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达标后,通过建筑楼顶排放; ④实验室废气:依托五院医技科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配套的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进行处理后室内排放。 ⑤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燃烧废气经专用排烟管由屋面排放,排放高度约24m。 固废: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后****公司回收利用。 ③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依托五院暂存及委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①生活污水:门急诊病人、住院病人、医务人员等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14t/d(11001.4t/a)。 ②实验室废水:肿瘤医院****实验室,临床化验委外,无实验室废水产生。 ③食堂废水:肿瘤医院不再依托五院食堂,无食堂废水。 生活****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处理。 废气:①肿瘤医院不再依托五院锅炉房,使用空气能热水器提供热水,无锅炉房废气。 ②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站,****医院****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UV氧化装置,臭气整体收集后经UV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高度>15m)。 ③项目不再依托五院食堂,就餐由专业单位配送,无油烟产生。 ④实验室废气:临床化验均委外,无实验室废气。 ⑤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应急发电机房取消,不再产生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 固废: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②一****医院东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公司回收利用。 ③废培养基、****实验室化学性废物不再产生,危废产生量减少,在院内东北侧设置医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不再依托五院进行医废管理。 |
由于历史原因,肿瘤医院和五院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存在依托管理的关系,近年,两家医院的组织管理、权责边界逐渐清晰,为****医院生态环保责任主体,肿瘤医院实施本次变动。已编制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热水依托五院现有燃气锅炉,同时项目设1 台应急柴油发电设备。 ②衣物、被褥由五院委外清洗和消毒,医疗****中心完成 | 实际建设情况:①热水不再依托五院,而是新增1 套空气能电热水器,同时取消1 台应急 柴油发电设备。 ②衣物、被褥、医****医院自行委外消毒。 |
由于历史原因,肿瘤医院和五院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存在依托管理的关系,近年,两家医院的组织管理、权责边界逐渐清晰,为****医院生态环保责任主体,肿瘤医院实施本次变动。已编制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3.2262 | 1.1001 | 0 | 0 | 0 | 4.326 | 1.1 | |
0.918 | 0.33 | 0 | 0 | 0 | 1.248 | 0.33 | |
0.0162 | 0.0058 | 0 | 0 | 0 | 0.022 | 0.00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依托五院,工艺为二级生化+氯试剂消毒)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NH3-N、TN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三级标准限值相 关标准。 | ****处理站处理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二级生化+氯试剂消毒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氧化装置(依托五院) | 《恶臭(异味)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项目****处理站,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时产生废气,由UV 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 类功能区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险废物暂存于五院西北角的医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五院西南侧的一般固废贮存间,****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 自行设置医废暂存间暂存医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合规处置。一般工****医院东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自行委托环卫清运。项目已编制非重大环境影响报告并公示。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原计划就餐依托五院食堂 (2)原计划项目所需热水依托五院锅炉房保障 (3)原计划衣物、被褥由五院委外清洗和消毒,医疗****中心完成 (4)原计划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五院管理,暂存于五院现有危废暂存间,由五院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原计划就餐依托五院食堂,现变动为委托专业单位配送,不再依托五院食堂; (2)原计划项目所需热水依托五院锅炉房保障,现变动为新增空气能电热水器,不再依托五院锅炉房提供; (3)原计划衣物、被褥由五院委外清洗和消毒,医疗****中心完成,现****医院委外消毒; (4)原计划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五院管理,暂存于五院现有危废暂存间,由五院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现变动为在项目内新增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医院自行暂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不再依托五院进行管理 已编制非重大环境影响报告并公示。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