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申报企业、配送商:
根据《****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9月药品挂网结果及化学药品(不含短缺药品、易短缺药品,下同)动态调整结果进行公布,并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2024年9月药品挂网结果
(一)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在药品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
(二)不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二、化学药品动态调整结果
(一)符合价差关系继续挂网化学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不符合价差关系需暂停挂网资格化学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4),清库期截止至10月动态调整结果公布之日。
(三)不符合价差关系清库期已结束的化学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5),即日起暂停挂网资格。
三、暂停精神类药品挂网资格
依据《****监局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将右美沙芬、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暂停挂网资格(详见附件6),清库期结束,即日起暂停挂网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附件4设立清库期的相关药品,请各医疗机构、企业做好相应安排,抓紧处理库存、票据等相关问题。
(二)附件2涉及的药品,企业可修正相关问题后,在子系统重新申报挂网。附件4、5涉及的药品,相关企业如愿意将价格调整到最高限价以下的,可在药品招采子系统“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申请调整挂网价格。
(三)企业以虚假材料取得挂网资格、选择性提供信息导致挂网价格不准确等,将严格进行信用评级。请企业如实填报。公布挂网期间同时接受企业质疑投诉。
业务咨询电话:0771-****406,QQ群:****6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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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