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厂2024年10月-01标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
****公司****电厂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吨
3. 交货地点:**省,**市,**区,****电厂
4. 交货日期:2024-10-01 至 2024-10-15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_15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15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9-28 17:06:11
四、质量标准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800 | <4,5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0.5 | ≥1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汽车衡/轨道衡计量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质量以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卖方有权对数量及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买方验收工作。
2、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见附件),掺杂使假或违反附件所列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2)数量以轨道衡衡量重量的,车皮自重以收货人轨道衡车号识别系统识别的重量为准。
3、最低供应量
本次招标量为1万吨,中标后按照合同签订期开始执行。
4、中标单位应第一时间将煤样送至煤检所进行全分析化验。
5、****电厂市场自购煤竞价招标的单位,****集团燃料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参加竞价投标。
6、****电厂市场自购煤竞价招标的单位需在开标前将合法有效的资质,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三证),****电厂燃料采购调运部。
7、****电厂市场自购煤竞价招标的单位需在开****电厂缴纳10万元市场竞价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
8、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接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
9、本合同仅限买卖双方煤炭买卖业务,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用于债权转让、保理融资、银行贷款、质押和其它融资等业务,否则,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
合同价格
(一) 合同价格=煤价+运费+杂费
1、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兆焦/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 (元/[(千卡/千克)×吨]) | 加权方式 | 基准价格公式 |
4800≤Qnet,ar | 热值基准价格 | 合同周期 |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
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减额 (价格或比例) | 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长焰煤 | 【热值】 | 4700≤热值<48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1元/(千卡/千克)﹒吨 | 4800 | 合同周期 | 热值基准价格×(加权验收值-基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验收值×价格减额) |
长焰煤 | 【热值】 | 4600≤热值<47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1元/(千卡/千克)﹒吨 | 4700 | 合同周期 | 热值基准价格×(加权验收值-基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验收值×价格减额) |
长焰煤 | 【热值】 | 4500≤热值<46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2元/(千卡/千克)﹒吨 | 4600 | 合同周期 | 热值基准价格×(加权验收值-基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验收值×价格减额) |
长焰煤 | 【热值】 | 4400≤热值<45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3元/(千卡/千克)﹒吨 | 4500 | 单批次 | 热值基准价格×(单批次验收值-基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次验收值×价格减额) |
长焰煤 | 【热值】 | 4300≤热值<44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3元/(千卡/千克)﹒吨 | 4400 | 单批次 | 热值基准价格×(单批次验收值-基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次验收值×价格减额) |
长焰煤 | 【热值】 | 4200≤热值<43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3元/(千卡/千克)﹒吨 | 4300 | 单批次 | 热值基准价格×(单批次验收值-基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次验收值×价格减额) |
【硫分/全水分】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长焰煤 | 硫分 | St.d>0.5% | 0.01 | 减0.3元/吨 | 0.5%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长焰煤 | 全水分 | Mt>17% | 1 | 减1元/吨 | 17%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数量调整价: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的【供货总数量/各品种供货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到货率范围(%) | 考核标准 |
90%<到货率 | 不考核 |
80%<到货率≤90% | 兑现不足部分按照5元/吨赔偿甲方损失 |
70%<到货率≤80% | 兑现不足部分按照10元/吨赔偿甲方损失 |
60%<到货率≤70% | 兑现不足部分按照15元/吨赔偿甲方损失 |
50%<到货率≤60% | 兑现不足部分按照20元/吨赔偿甲方损失 |
到货率≤50% | 兑现不足部分按照25元/吨赔偿甲方损失 |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法院起诉。 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公司****电厂
2. 联系人:秦王伟凡
3. 联系电话:029-****2336
八、备注
受****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公司 收款银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7111 税务登记号:****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市**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