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项目类物资设备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下属单位->****公司****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仙佛诗歌一期工程(曹宅、赤松)总承包项目市政道路及园林绿化
发布日期: 2024-09-27 17:08:07
联系人: 石钧熠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4-10-11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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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招标人承建的 **胡思零碳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施工需要,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沥青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 。(本次招标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说明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期等进行描述)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细粒)SMA-13 | / | t | 4580 | **省**市**区曹宅镇、赤松镇工地现场 | 2024.10-2024.12 | 含运费 |
2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 / | t | 2510 | 2024.10-2024.12 | 含运费 |
3.1 本次招****集团名录库中,具备建筑材料销售的 经营范围,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本次招标****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注册并申请成为平台会员分供商并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投标保证金 1 万。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授权人(注明具体的联合体)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最迟应在投标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保证金予以没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汇款需备注“仙佛诗歌一期项目沥青材料采购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建行**文晖支行
账 号:3305 0161 6427 0973 3703
联 系 人:石钧熠 电 话:0571-****479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27 日 19:00时至2024 年 10 月 11 日 15:00 时(**时间),****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平台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19:0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5:00 时(**时间),****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签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5 时 0 分,****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盖章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省**市**区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收件人:石钧熠,电话:0571-****4795。
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文三路20号
邮 编:310020
联 系 人:石钧熠
电 话:0571-****4795
网 址: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