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成员:****银行****分行、****公司**分行)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路与**路交叉口银保大厦、****银行****分行、****公司**分行
中标(成交)金额:年化承销费率0.0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债券承销发行方案、协调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申报发债材料、发行债券、提供债券存续期服务等。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券本息偿付完毕之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硕(组长)、张颖、王福利、冯颖、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标准*70%收取;
收费金额:556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方式:137****3813、182****597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集团****公司
地 址:**市**区银河一路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0557-****597
名 称:****
地 址:****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 137****3813、182****5971
项目联系人: 崔工、刘工
电 话: 137****3813、182****5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