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7
**市2024—2027年西南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涪西片区、**街道片区、**街道片区)勘察设计/ 标段
补遗 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市2024—2027年西南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涪西片区、**街道片区、**街道片区)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其他要求 ”中“(3)勘测设计费支付方式”现变更为:
(3)勘测设计费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按发包人要求资料整理归档后支付至最终勘测设计费的50%;
3)施工单位进场后,勘察设计人根据设计交底后进行修改并经发包人确认不存在设计漏项、无重大变更时支付至最终勘测设计费的90%;
4)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的最终勘测设计费。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16. 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中断、无国家审批勘察设计费或其它情况引起的勘察设计费问题的处理办法。”现变更为:
16. 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中断、无国家审批勘察设计费或其它情况引起的勘察设计费问题的处理办法:
勘察设计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按照通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违约金: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文件质量及时限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且未按照发包人要求整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勘察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勘察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厦行合同,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4)勘察设计人存在设计过程中存在漏项的,应按照漏项部分施工费用的1%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5)勘察设计人提交的设计图与实际施工不一致的,应按照不一致部分施工费用的1%向发包人承拍违约金。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其他相应时间顺延。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日 期:2024年09月27日
1 | 其他文件 | 洪市2024—2027年西南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涪西片区、**街道片区、**街道片区)勘察设计--补遗2号.zip | 2024-09-27 16:5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