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司法行政通志》《**政府法制通志》审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详细评审项“人员配备”评分标准的要求修改为“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兼职人员除外)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形式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如果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劳务协议”。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采购文件详细评审项“业绩”评分标准中的合同金额相关内容的疑问。 答:此项目面向**公开招标,****公司参与,也不限于**省内业绩,故此项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采购文件详细评审项“业绩”评分标准中的业绩年限相关内容的疑问。 答:志书项目虽周期较长,但三年时间,****公司基本都可完成,年鉴项目周期较短,基本都是当年或一年内完成,三年时限合理。故此项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采购文件详细评审项“项目荣誉”评分标准相关内容的疑问。 答:获**誉包括但不限于**省内荣誉,年鉴志书编纂要求和编纂质量都在不断提高,时限****公司目前的编纂实力。故此项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清溪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0551-****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