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路与广安街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环境局****规划局关于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新环〔2022〕85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为农用地,现变更为供水用地,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路与**街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地块中心坐标为纵坐标(X)****570.925,横坐标(Y)****7519.21,占地面积13768.30m2。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57****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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