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2栋4层4号 | 84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人寿保险服务 | 景区公众保险服务 | 采购人为本次保险购买服务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景区。 | 1.采购人为本次保险购买服务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景区。2.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本项目文件规定,完成本次服务内容,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次采购项目规定的义务、责任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保险机构承担。3.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设立专线服务,****小组,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业务联系及处理相关保险购买、赔付等工作。4.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关于旅游者受伤处理通知后,应于10分钟内电话联系伤者,安抚伤者情绪,并向伤者或其亲属解释相关处理流程。5.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关于伤者受伤处理通知后1个小时内赶到指定现场查勘、了解情况、材料搜集,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相关处理情况,以便采购人及时了解并处理可能引发的其他问题。6.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伤者要求协助送医就诊,妥善处理后续相关赔付事宜。7.对于需要垫付医疗费的案件,供应商对于采购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先行垫付,后续由供应商在赔款中对垫付金额进行冲减。8.对于意外事故协商调解无果的,供应商应收集责任认定依据等材料,指定专人协助采购人完成争议仲裁或诉讼,如最终判决需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费用应按相关规定由供应商进行赔偿或者给付。9.供应商应委派专项处理人员作为采购人委托代理人,处理经采购人授权的相关事宜时,应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利益和形象为前提,尽量保证不引起伤者的投诉或者伤者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同时委托授权期间,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并按照公众责任保险相关条款赔付伤者相应费用。10.供应商有义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园区意外受伤事故。供应商指派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形式的用工关系。若该员工在工作中发生自身伤害依法属于供应商工伤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若该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任何采购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供应商及有关员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指派期间,被指派人员的一切人事纠纷以及人身安全,均由供应商全权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供应商必须在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 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60万元(其中医疗限额30万元,免赔额为0);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 附加《食品、饮料责任条款》,累计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其中医疗费用5万,免赔额为0)。 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广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赔偿限额同上述事故赔偿限额。 | 84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俊(采购人代表)、罗杰、杨玉琴、曾乔林、胡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川财采[2020]74号规定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代理服务费收取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计算方式如下:中标金额(0-100万)*1.5%*8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1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200032459[2024]04919;2.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熊猫大道1375号
联系方式:028-****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聚龙路988****中心二单元607号
联系方式:028-****19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1988
****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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