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单位,****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申报工作,于2025年2月11日前报送《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申报书》(见附件)至我委(资环处),****能源局初审后择优推荐至国管局。
专此。
附件:****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
****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何瑞、盛叶文,****4052、****5991)
****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改革局(委),****管理局,**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其他有关单位:
现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国管办发〔2024〕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公共机构、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根据《通知》选题范围和有关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申报工作。
二、请省直有关单位、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收集汇总本系统、本地区所属单位牵头开展的申报材料,将拟推荐的课题申报书和课题报告于2025年2月13****能源局(3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我局将组织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优秀课题报送国管局。
三、若选题不在国管办发〔2024〕18号文要求的9类研究主题范围内,但符合公共机构节约能源**方向,可自选主题开展研究和报送工作。经初审评为优秀的课题,我局将积极争取向国管局推荐报送。
四、对本次初审为优秀的课题,我们将同步编印**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集。
附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国管办发〔2024〕18号)
****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