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区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金额 |
1 | **** | ****0891MA1TQNBMX3 | ****开发区徐杨乡迎宾大道79号 | 89.88 | ****1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校区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 品牌及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仅针对包4:冷冻品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炜 、刘卫国 、杨君、王桂云、王龙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55%向代理机构缴纳;
2、收取金额:人民币165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龙蟠路新庄159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5-****8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清**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栋13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9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25-****98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校区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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