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孝子祠和府物业用房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业用房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市稠城街道。
2.2工程规模:**市孝子祠和府物业用房的室内墙柱面、天棚、地面的装修,装修范围约690㎡。预算造价为436606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市孝子祠和府物业用房装修工程主要包括施工图范围内S2#****办公室一层砌体砌筑(含部分砌体拆除)、新增砌体的墙面装修,3#物业用房一层砌体砌筑、墙面、卫生间天棚、卫生间地面装修(含部分砌体、地面、墙面拆除),8#物业用房一层砌体砌筑、墙面、天棚、地面装修(含部分砌体拆除),4#物业用房一层砌体砌筑、墙面、卫生间天棚、卫生间地面装修(含部分砌体、地面、墙面拆除),7#地面、墙面装修,各楼栋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预算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投标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根据《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3.7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9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0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建设局、****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建设局、****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 29 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市丹溪北路616号A幢3楼代理部)报名受理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2024年9月23 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使用有效期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三类人员”B证和身份证;
(5)投标单位及其代理人联系方式清单汇总表(须反应投标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传真,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6)省外企业提供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现金),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5. 招标答疑提交
5.1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29 日 17 时,潜在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投标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9 月 30 日 14 时00 分,地点: **市丹溪北路616号B座三楼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cn/col/col****456781/index.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0579-****6737
地址:**市**街道诚信大道369号 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35****8193
地址:**市丹溪北路616号A座3楼 联系人:邓工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