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参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溪口镇屋顶光伏沿线沿路综合整治(一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溪口镇屋顶光伏沿线沿路综合整治(一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8000元
5.最高限价:298000元,单价最高限价:屋顶(平坡综合)1.3元/瓦;纯拆0.6元/瓦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5.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5.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政府采购网(https://www.****.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 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70-****622/786993)。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工本费:无
4.报名时须将下列文件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qq.com 。
4.1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网上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3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4.4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5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4:30时前,地点:******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0月8日14:30时整在******交易中心准时开标,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现场接受身份核验),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供应商只允许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
六、公告发布地址:
****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下载网址:(https://zfcg.****.cn/questionTemplate/2018-06-12/12149.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0.0.bfa64b40b61f11ebb4d961ca0e417884)。
九、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4年10月3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4年10月4日17:00****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570-****313
单位地址:**县溪口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70-****622/786993
质疑联系人:冯先生电话:137****8026
联系地址:****广场A座901室
3.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单位名称:**县溪口镇公共****办公室
联系人:姜先生
监督投诉方式:0570-****802
地址:**县溪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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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 (1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