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社区驻点食堂消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人脸识别系统服务购买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中“预算金额在二十万(含)以上的项目(含货物、服务、工程),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实施过程中将各环节的信息同步录入平台,并将结果对外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结果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社区驻点食堂消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人脸识别系统服务 预算金额:224554元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报价为219354元。 ******公司报价为223899元。 **市****公司报价为223539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确认由****提供服务,中标价为219354元。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219354 | |
主要标的信息: 提供金洪大厦食堂食堂和3个社区驻点食堂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及维护、采集人脸识别系统数据服务;2、实现人脸识别和NFC刷卡功能;3、提供统一管理平台,可设置用餐权限和导出消费报表功能;4、提供数据本地存储服务;5、提供系统设备定期的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响应处理服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机关食堂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0755-****5407 电子邮箱: 传真: 公告日期: |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2024.9.27
备注:
1.涉及敏感信息的项目,采购人经集体决策后可不用对外公开结果,但应将集体决策材料 上传系统备查。涉密项目一律不在平台录入。
2.****采购部门主体责任制,对在自行采购录入平台公示的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如社会公众、上级部门对公示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部门负责受理、解释。
4.为保证录入的质量和及时性,原则上资料须于当天17:30前递交,超过17:30的不保证当天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