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拟对“**市万瑞合能****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清退法律服务事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产生,特邀请所有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相关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市万瑞合能****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清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通过自行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关于“**市万瑞合能****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法律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服务工作。包括:
(一)根据**县处非办要求制定案款清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清退批次及每批次清退人员名单及清退资金时集资人应提交的资料等事项。
(二)根据**县处非办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安排相关人员到**,并自行组织对“**市万瑞合能****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清退金额等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三)针对集资人提供的公证书、委托书等进行法律确认。
(四)清退资金时,对集资人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五)对已确认信息的集资人,形成电子清单明细,交至**县处非办。
三、服务费情况
服务费总控制价7.26万元。
四、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一)应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等社会力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六)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条件:
具有一定规模,专业结构合理、善于沟通协调的人员队伍,具有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方面经验。
五、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需提供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财政局二楼国资金融股
(三)联系人:邓女士
(四)联系电话:0831-****016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财政局二楼国资金融股现场获取。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16:00(**时间)。
十、竞争性谈判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8日16:00(**时间),****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开展竞争性谈判和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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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