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政务﹒智慧河长-软件开发和数据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1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401244AF
项目名称:政务﹒智慧河长-软件开发和数据治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821,458.29元
最高限价:46,821,458.29元
采购需求:
政务﹒智慧河长-软件开发和数据治理 | 46,821,458.29元 | 1 | 项 | 本项目应遵循数字**“1361”整体构架,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支撑,做好与****治理中心的对接,开发智慧河长重大应用,作为数字政务系统中生态环保赛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智慧河长应用向基层贯通延伸,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助力建设基层智治体系。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开发建设,并达到最终验收标准。 因实际工作需要,中标人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智慧河长一期数据成果基础上完成河长管河治河综合决策支持的开发工作,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高切坡监测预警和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相关数据**建设、软件开发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两项建设成果须基本满足使用单位需求,并经通过使用单位的测试确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以及接受分包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如不满足,则应当以分包的形式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cn)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余阳
采购人电话:023-****9253
采购人地址:**市**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谢沛诘 马诗雨
代理机构电话:023-****7022 ****7169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沛诘 马诗雨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7022 ****7169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