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示范区**大道(**山路-**山路)、**山路(**大道-黄河路)、**山路(黄河路-**大道)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及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针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示范区**大道(**山路-**山路)、**山路(**大道-黄河路)、**山路(黄河路-**大道)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
2.2 招标编号:****
2.3 项目概况:****示范区**大道(**山路-**山路)、**山路(**大道-黄河路)、**山路(黄河路-**大道)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具体工程范围为:**大道(**山路-**山路)道路全长约为347.8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60米,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管沟、绿化等分项工程;**山路(**大道-黄河路)道路全长约为1018.7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31.5米,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绿化等分项工程;**山路(黄河路-**大道)道路全长约为959.7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30米,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管沟、绿化等分项工程;桥梁工程(上跨天然一支渠)2座,跨径分别为10米+13米+10米、14米+20米+14米,以上数据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2.4 建设地点:****示范区。
2.5 资金来源及情况:已落实。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7 计划工期:628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和施工的标准、规范或规程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2.9 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施工,实现安全事故零伤亡。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类似工程指市政道路工程,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具有担任项目经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类似工程指市政道路工程,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资料未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须提供加盖招标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使用)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5 信用要求
3.5.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6.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省公共**“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8日至2024年10月10日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www.****.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省公共**“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时间)。
6.2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远程开标室(二)- 六(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郑东新区艺慧街11号******指挥中心7楼
联 系 人:杨非凡
联系电话:183****3544
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
联系人:于青芳、杨一凡、王一皓
联系电话:0371-****9192
邮箱:****@126.com
监督单位:******示范区管****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811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