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段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采购(****)变更公告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段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采购(****)公告已于2024年9月23日发布,现发布变更公告,本次变更公告的各项条款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而采购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变更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最高限价
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870.34元(不含税),所有报价人的竞选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否则按废选处理。
2、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的报价分项内容和清单价格不作为合同协议书最终合同内容及价格。采购人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报价作为最优报价,采购人有权调整不平衡单价,作为最终签约合同单价,调整后的总价不超过最优报价。在合同签订前,由采购人按照此方式统一各类工程单价,并签订确认单,报价人不接受采购人安排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根据施工安排和图纸变化调整合同工程量,在保持签约合同单价不变基础上具有调整合同总额的权利,报价人不接受采购人安排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保证金
本次报价保证金采用转账或保函形式。
报价保证****公司账户足额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公司账户的汇款或现金。逾期未到账的,将不再具有报价资格。在缴纳报价保证金时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可简写)+董梁高速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包件1报价保证金(如受字数限制可简写,但必须正确体现关键信息)。
包件1:8万元
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 号:817********1001730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采取保函方式缴纳的单位请将保函扫描件于2024年10月9日10:00前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26.com)并电话通知,同时保函扫描件附在报价文件内,保函原件随报价文件密封递交,保函基本要素:1、受益人:****;2、保函内容:董梁高速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包件1采购报价保证金保函;3、见索即付;4、保函保证期:120天。
4、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延期至10月9日10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舜海路219****中心2号楼A座1102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18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