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方式
****受****委托,****煤矿消防设施提升项目-大喇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鑫岩煤矿消防设施提升项目-大喇叭工程
2.2项目概况:
****煤矿消防设施提升项目-大喇叭工程。本项目包括:救护队综合楼、联合建筑、职工公寓、办公楼、职工餐厅、副井井口房、生产服务楼,按照最新防火规范,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控室安装设备及室外布线;增设企业专职队通信指挥系统。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该标段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2.4项目编号:****
2.5工期:120日历天
2.6工程地点:**市**县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省)关于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相关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2021年9月至今最少承担过一项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3.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得规定;
3.8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不挂靠、不转包、不分包、不借用资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期间(**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如下(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投标人法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即可;(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企业资质证书;(6)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证明;(7)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报告);(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9)投标人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30(**时间)
5.2开标地点:**市离****生态环境局大楼四楼会议室(419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下枣****煤矿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86****32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劲松路3****广场A座12层1519室
联系人:张碧华、高志刚、莱建玲、陈亚玲、王星宇
联系电话:138****9213、035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