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污泥减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14434W | 建设单位法人:黄湘晴 |
付涌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区 |
榄核镇八沙工业区榄张路12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污泥减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榄核镇八沙工业区榄张路121号 |
经度:113.30883 纬度: 22.8546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1 |
穗南审批环评〔2022〕9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14434W001P |
2022-12-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1443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214434W | 验收监测单位:**炜林****公司 |
914********591093N | 竣工时间:2022-12-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8-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8-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jpdiandu.com/Home/Index/article/id/6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600t/a。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污泥烘干生产工艺:湿污泥→加热→污泥干燥→出料; (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废气→喷淋→除湿→预热→“干式过滤+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冷凝水、喷淋废水和循环水,所****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有组织废气:项目的烘干废气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本项目采用整体密闭收集废气的方式,烘干机烘干过程排出的废气先通过废气管道引至水喷淋塔进行除尘,再导入除湿一体机进行降温冷却除湿后,再经过预热气体后,一部分导入污泥烘干机中作为补充新风,节省能源,另一部分再与污泥进出料时产生的废气一并经过“干式过滤+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气-09)排放。 无组织废气: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于污泥干化过程和污泥进出料过程中臭气、粉尘和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逸散,为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将污泥烘干机进行整体密闭来收集废气进行处理、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等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泥烘干机、风机、冷却循环水泵、污泥传送装置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定期检修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土壤: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保护区,且项目所在地的排水系统已完善。同时,项目场地已进行硬底化,因此,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①电镀污泥烘干机地面应经常清扫,保持清洁,不堆放其他杂物、易燃物,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②加强作业人员环保意识,严格管理制度,定期为操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教育,并建议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生产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③加强电镀污泥装卸、烘干和转移过程以及废活性炭、废布袋、废过滤棉运输过程的管理,防止包装袋损坏导致危险废物散落、撒漏; ④现有项目已设置事故应急池2个,总有效容积为238m3,可满足本项目事故情况下产生的事故废水收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21.44 | 0 | 21.44 | 0 | 0 | 21.44 | 0 | |
4.02 | 0 | 4.02 | 0 | 0 | 4.0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36 | 0 | 5.36 | 0 | 0 | 5.36 | 0 | |
0.067 | 0 | 0.067 | 0 | 0 | 0.067 | 0 | |
0.0134 | 0 | 0.0134 | 0 | 0 | 0.013 | 0 | |
0.134 | 0 | 0.134 | 0 | 0 | 0.134 | 0 | |
0.268 | 0 | 0.268 | 0 | 0 | 0.26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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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总铜、总锌、石油类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200%,动植物油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建成并正常稳定运行。 | 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有组织排放的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的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以及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新扩改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以及砷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已建成并正常稳定运行。 | 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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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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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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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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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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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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