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就“致尚﹒西宸府”工程建设项目(B地块1-13#、15-22楼、23#楼住宅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工作。
一、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致尚﹒西宸府”工程建设项目(B地块1-13#、15-22楼、23#楼住宅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
2.项目地点:**市毛栗山村。
3.用地面积:76420.67m2 ,绿地面积23471.32m2,绿化率30.71%。
4.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167346.32m2其中:
1)高层住宅:43738.96m2;
2)多层住宅:65289.1m2;
3)商业:7401.1m2;
4****停车场:43801.38m2,停车位1314个;
5)物业管理用房:2处801.66m2;
其他公建配套:6314.12m2。
5、招标服务范围:对招标面积内的住宅、商业、地下室车库、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公建配套等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服务,公共秩序维护,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
6、服务期限:遵照《民法典》、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执行。
二、投标人必备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需具有物业服****公司名义报名****公司授权文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从业人员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诚信资格要求:提供领取招标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提供参加****公司所在地)上一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证明(新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在行业监督部门的信息采集证明)。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五,或以此格式内容自拟)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参加****公司所在地)上一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证明(新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在行业监督部门的信息采集证明);
(四)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所有的文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报名资料。
(五)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必须装入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内,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对公转账、电子汇款、或现金缴纳(转账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对公转账、电子汇款的须从基本账户支出,支票需由投标人进账),通过支票及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延迟风险,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并换取保证金收据的,不论任何理由,都将被认定为未缴纳保证金。
3、收取保证金账户:
名称:****
税号:****0115MACCTKPX1W
地址及电话:**省**市**区**街道石林路以南、云潭路以东中铁.逸都国际G组团一期第车库及商业1层31号 199****3226
开户银行及账号:****银行****公司**金穗支行232********031839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6:00之前。
5、保证金退还
(1)本次招标活动结束,公示期届满,发放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投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退还保证金(无息),任何投标单位凡在投标活动中存在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均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2)退还保证金流程:投标人持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投标单位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款。
(3)如收据原件遗失的,由投标单位出具遗失说明及承诺该收据在退款到账时自动作废,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时间):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报名。
(二)报名地址:贵****中心B座 15楼13号****,联系电话:199****3226。
(三)报名通过的投标企业可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在同一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4时30分,地址:贵****中心B座 15楼13号****。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http://www.****.cn)上发布。